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有效地正确处理学生中的意外安全、紧急事故,共同创建有利于我校改革、发展、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安全稳定、信息反馈渠道的畅通无阻,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们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学生为本”,以促进我院的教学改革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为出发点,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基层、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我院的特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根本目的,在我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全院师生员工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建设“平安校园”活动在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逐步建立和完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主要任务
对学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安全事故:
1、学生中的个体事件(如学生自杀、走失、校园治安事件、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
2、学生中的公共事件(如火灾、爆炸、流行性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等);
3、学生中的群体事件(如学生中因国内外重大事件、公共事件、重大文体活动或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大规模的聚集、罢课、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游行、示威等);
三、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成员由副书记、团委书记、学生辅导员及各班班导师组成。
(一)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工作职责
负责学生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负责组织、协调全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建立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渠道。负责上报学院的学生安全隐患、突发事件的信息情况。
3、负责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交有关部门进行甄别并妥善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后,依照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制订应急措施,快速反应,按职责权限妥善处理。
(二)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全院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指挥协调学院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稳定工作的重要会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工作要求向院党总支汇报及向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组传达;
3、对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4、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会议,布置、督促;落实、总结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5、对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的情况、信息材料进行审定。
(三)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成员职责
1、凡在校内发生突发事件,所在班的班主任(班导师)、年级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学院及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汇报;
2、一般情况向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组报告,学院再向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汇总并向工作组领导汇报;
3、一般治安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向保卫处110报警台和公安110报警台报警;
4、重大信息、事件随时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组长和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必须做好详细记载,注重证据的收集,及时汇总过程材料,时间处理完后及时归档。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群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按照《十大信誉赌博官网平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处置。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事件,或有发生上述事件的苗头、信息,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并向保卫处、公安110报警台报警、求助;
2、立即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汇报;
3、对群体闹事行为要组织力量进行控制,找准为首人物,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4、对煽动组织学生企图走出校门的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化解在校内;
5、对事态较大、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要安排人员跟随本院学生,掌握动态信息,维护学生安全。
(二)事故灾难类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校园110和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立即向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报告,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及时抢救伤病员,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害。
2、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发生事故后,学院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报告,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3、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解救受困人员。
4、校园溺水事故处理办法。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对落水人员进行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并立即向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报告。
5、楼梯间拥挤踩塌事件处理办法。发生事故后,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并立即向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报告。
6、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遇有学生死亡、受伤,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班导师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校医院、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向校保卫处、校园110及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报告。在场师生要保护好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涉及外籍学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7、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报校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备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死亡、受伤,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不同情况组织学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同时,活动组织者要立即向校保卫处、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报告。
8、发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保护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生中发生传染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理性反应或不良反应等,所在学院应立即向校医院和校学生全稳定工作组报告,以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四)个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学生中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伤害事故、一般交通事故等,应迅速向校保卫处、公安110报警台报警,采取得力措施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事态,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病员,保护受害人。
2、发现学生自杀、出走,要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属于出走或下落不明的,要跟踪报告查找情况。
五、推进信息平台和制度建设
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将学生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建设纳入规划,抓好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和以往的工作经验,根据应急工作对信息系统的需求,优化应急信息系统的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响应的速度和应急处理工作效率。
(二)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的各类信息数据库。要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建立数据库,立足于平时应用,着眼于应急效应,为应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三)抓好应急工作的制度建设。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应急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打好基础。
六、实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
为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学院每年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评选表彰。
1、发生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群体、公共突发事件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分钟,一般突发事件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严禁瞒报、漏报或迟报,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因管理疏忽引发安全事故,或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自杀、出走事件的班级,辅导员或班导师,取消当年校级以上评先评优资格。
3、发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处置并及时上报,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或行政处分。对处理及时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4、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纳入优秀班集体考核评估体系。